李立三(1899─1967年)
李立三,原名李隆郅,湖南醴陵人,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,1920年,和赵世炎等在一起,组织了“劳动学会”,在旅法的中国学生和工人中开展革命活动,1921年回国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22年参加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,1923年,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,从事地下工作,1925年,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,领导了五四运动,为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做出了很大贡献。在第三、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,被选为中华总工会执行委员。1927年,参加了“八一”南昌起义,12月以后,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,在香港,广度坚持地下工作,1928年冬至1930年春,他在上海任中共中央党委兼秘书长,宣传部长等职,是当时党的领导成员之一。
1930年,李立三犯过冒险主义错误,但不久即能改正,1931年赴苏联学习,工作。19945年,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被选为中央委员,1946年,从苏联回国,先后担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,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,敌工部部长,职工部部长等职,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,1948年8月,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,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主席,党组书记,建国后,他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,劳动部部长,中共央东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,1956年,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委,十年动乱期间,他受到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,1967年6月逝世。
1980年,中共中央为他平反昭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