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申太岁方杰大将军,泉中水,猴相,持器物,值守时间:…1944、2004、2064…。
甲申太岁在宋代时降生在福建,名叫方杰。方杰在嘉定年间(1208—1224年)任同安县(今福建省同安县)的知县。
在任内,方杰减少百姓赋税的催交,昭雪民间冤案和处理久滞未清的案件,兴修河流堤防,清算民间田亩的不实之数,勤奋从事县官政务,提倡对于民众的教化,不阿谀上司,不宽容权贵。
方杰的治理在当地历代县官中是最好的。当地的父老乡亲称方杰的治理有“三善”:一是田地中没有荒芜的,二是市集上没有游手好闲的,三是监狱里没有逾期未决的。同安百姓都称颂方杰的功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