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必武(1885—1975年)
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,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,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之一。名贤琮,号璧伍,又名用威,湖北黄安人。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,参加了辛亥革命。1914年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化共产党。曾两次留学日本。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。1921年7月出席中央一大。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,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、湖北省委员。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,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修补委员。
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、列宁学院学习。1932年回国,在江西中央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、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、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等。1934年10月参加长征。到陕北后,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、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。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,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,与国民党的反动政府进行了坚决的斗争。
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法会议。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、中共重庆工委书记、中共中央财经部长、华北局书记、华北人民政府主席。建国后,历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,政务院副总理,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,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,代理主席,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。在社会主称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