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石(1021—1086年)
字介甫,号半山,抚明临川人。22岁中进士。早年在地方任职时就注意改革吏治。兴修水利,减轻农民负担。1059年上万言书,主张变法。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选拔人才;国家财政困难,主要不是因为官多傣禄多,而应从增加社会财富入手,以发展生产作为理财的前担。
1067年宋神宗即位,王安石受到重用。由江宁知府召为翰林学士。他在神宗支持下,主持变法。变法以理财为中凡,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,内容大致为理财、强兵、育才三个方面。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、大地主对人民的掠夺,因此遭到他们的反对。他曾于1074年和1076年两次被迫辞去宰相职务。
1085年神宗一死,新法就被全部废除。第二年王安石也死去。后被封为荆国公。王安石变法虽然不能根本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,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“积贫积弱”的局面,缓和了阶级矛盾,增加了国库收入。列宁称他为“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”。他不仅是政治家,还是思想家、文学家。